“迎接十九大,全警保平安”1+8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为确保“国庆、中秋”两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尧都区交警大队安排部署,2017年10月5日环境监察中队全体人员在锣鼓桥西口,参加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当晚行动中查处一起使用其它车辆号牌的案件。
2017年10月1日晚8时许,尧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环境监查中队民警在锣鼓桥西口设卡检查过往车辆。大队长褚韶勇、副大队长陈镜、指挥中心李文勇主任一起参加了此次行动,当民警检查到晋L3029B号帕萨特牌小型轿车时,在后备箱垫子下面又发现一副晋L58785号车辆号牌。经过公安网核实,晋L3029B号牌为空户状态,晋L58785号牌为此车辆的实际号牌。
经查实,贺某,男,47岁,永和县人。据贺某交代,他是为了逃避电子监控,从而使用其它机动车辆号牌,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法对其做出记12分,罚款5000元,扣留机动车,收缴非法号牌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