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9日,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乡宁县枣岭中学组织开展了以“向校园欺凌说‘不’,做阳光快乐少年”为主题的防校园欺凌宣讲活动。
此次活动特别邀请了乡宁县关工委法治室主任杨建中检察长、县关工委法治室成员陈建平局长、关工委法治室刘耀进主任,及县教体局政教股闫丽红,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场内容丰富、意义深远的法治教育讲座。
宣讲活动中,杨建中检察长以深入浅出的语言、结合真实案例,从五个方面详细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危害及法律后果。讲座明确指出,校园欺凌是指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或网络手段对另一方进行压迫或侮辱,造成其身心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行为。常见的欺凌方式包括殴打辱骂、损毁财物、恐吓威胁、散播谣言、孤立排挤以及强索财物等七类,帮助学生建立了对欺凌行为的系统认知。
在讲解校园欺凌危害时,杨建中检察长指出,欺凌行为不仅会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的身心创伤,也会使施暴者承担法律责任,甚至触犯刑法,最终影响校园整体氛围的和谐稳定。他还特别强调了欺凌发生后的法律责任,涵盖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究,使学生们深刻认识到欺凌行为的严重性和后果。同时,他鼓励学生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勇敢发声,不做沉默的受害者,学会及时向老师、家长寻求帮助,积极构建安全校园的第一道防线。
本次防校园欺凌宣讲活动内容充实、反响热烈,不仅让师生们对校园欺凌有了更全面、深入的认识,也为学校法治教育注入了新的力量。乡宁县枣岭中学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完善校园安全管理机制,推动家庭、学校与社会的多方协同,共同筑牢防欺凌防线,切实守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助力他们在阳光下健康成长。